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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江北区史志中心(档案馆)编外用工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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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3月31日讯:根据《宁波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区编办[2013]1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1名(档案数字化质量控制岗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符合条件的公民。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户籍地不限;

3.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4.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业务能力;

5.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录程序

(一)区史志中心(档案馆)提出用工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申请表》至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报批。

(二)经核准后,制定招聘公告,报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网上公开招聘。

(三)至报名截止日,由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将所有报名简历交至区史志中心(档案馆)。

(四)区史志中心(档案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组织面试。

1.首次面试:

4月10日,应聘人员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进行首次面试,依据面试评分表打分,以分数从高录取为原则,从中选取5人,入围二次面试。

首次面试主考人员为史志中心(档案馆)班子成员及特邀专业人员,纪检组派人监督。

面试成绩于当日在考试场所公布。

2.二次面试:

由单位领导及区委办领导组成面试小组,纪检组派人监督,对5名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试,确定2名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五)录用

1.对选取的2名人员进行实地考查。

2.依据考察情况,报由区委办、纪检组及史志中心(档案馆)班子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各1名。

3.安排体检,正式确定录用。若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再从其他人员中挑选最优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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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史志中心(档案馆)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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