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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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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另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学生证、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予以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以聘用。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包括延长服务期后,正在服务期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实际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2年12月14日9:00至11月19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wlexam.com:7816/wans2022),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附件1)。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023-48271663,023-6418327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12月19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9日18:00前修改照片。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12月19日24: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报名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6日24:00登录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wlexam.com:7816/wans202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及开考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及时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栏上及时公布。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携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应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栏上及时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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